危險化學品分類:性質優先於清單
2026-05-15
危險化學品分類:性質優先於清單
在判斷某種化學物質是否「危險」時,必須了解兩個平行且互補的系統:
基於清單的管理(中國危險化學品目錄):
《中國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是行政許可和安全監管的重要依據。該目錄所列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和運輸均須遵守特殊規定。
基於屬性的分類(GHS 和聯合國標準):
諸如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籤制度(GHS)和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等國際標準,根據物質固有的危險性(例如,易燃性、腐蝕性、毒性)對其進行分類。具有特定危險特性的物質,無論是否列入國家清單,均被國際規則認定為危險品,並被分配相應的聯合國編號,以便安全運輸。
關鍵原則: 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並不等於「安全」或「無害」。具有明確GHS危險分類或聯合國編號的化學品在實踐中必須作為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尤其是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
基於清單的管理(中國危險化學品目錄):
《中國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是行政許可和安全監管的重要依據。該目錄所列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和運輸均須遵守特殊規定。
基於屬性的分類(GHS 和聯合國標準):
諸如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籤制度(GHS)和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等國際標準,根據物質固有的危險性(例如,易燃性、腐蝕性、毒性)對其進行分類。具有特定危險特性的物質,無論是否列入國家清單,均被國際規則認定為危險品,並被分配相應的聯合國編號,以便安全運輸。
關鍵原則: 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並不等於「安全」或「無害」。具有明確GHS危險分類或聯合國編號的化學品在實踐中必須作為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尤其是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














